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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指導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三方協議)簽署重點說明

來 源:   發布時間: 2021-11-16 14:16:57   點擊次數: 0

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稱三方)的作用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内,經雙向選擇,在正式确立勞動人事關系前,雙方達成的就業要約和承諾;是用人單位确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的主要依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檔案、戶口遷移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三方協議是學校上報就業方案,為畢業生辦理《報到證》的依據,由河北省統一印制,非師範生一人一式四份。

二、三方協議書的填寫

畢業生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要認真填寫“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現将部分欄目信息說明如下:

【編号】就業協議書編号具有唯一性,每人對應一個号。不可複印,不可與他人互換。

(一)封面——填寫要求:

畢業生:如實填寫本人身份證上的姓名

用人單位:單位全稱(單位全稱要保證與用人單位公章一緻)

學校名稱:bv伟德软件

(二)畢業生情況及應聘意見——填寫要求:

出生年月:例如199708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或“共青團員”或“群衆”等

培養方式:統分

健康狀況:“健康”或“良好”

學曆: 本科

學制:四年

單位組織機構代碼查詢:

1.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2.全國組織機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示查詢平台:https://www.cods.org.cn/

家庭地址:如實填寫

聯系電話:本人常用手機号碼

應聘意見:自願到單位全稱(單位全稱保證與用人單位公章一緻)就業,簽名、日期

(三)用人單位情況及崗位——填寫要求:

單位名稱:單位全稱(單位全稱要保證與用人單位公章一緻)

單位隸屬:XX 省 XX 市

聯系人、聯系電話、郵政編碼:如實填寫

通訊地址:詳細填寫

所有制性質:

單位性質:打√選擇即可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1、用人單位有用人自主權,“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不填;

2、本身無用人自主權而其上級主管單位有用人自主權的,“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一般要由其上級單位(或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簽章,需由畢業生前去辦理或由用人單位代辦;

3、自身和其上級單位均無用人自主權的企業錄用的畢業生(人事代理),落戶和檔案管理都可交由當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須要有人才中心簽章。

用人單位及用人自主權備注說明:

①用人單位有用人自主權的:比如高校、國有企業、省屬企業等單位。隻需該有單位人事主管部門的公章。如:華北制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人事處,人事部的公章或總章,“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不填;

②沒有人事權,但有用人權的:除有單位總章或人事部總章外,須要加蓋上級主管部門公章。如:王麗麗同學,簽訂的“石家莊市第二十四中學”必須要有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石家莊市教育局”的蓋章。

③自身和其上級單位均無用人自主權的:落戶和檔案管理都可交由當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上級主管部門意見”欄要有人才中心簽章。

4、特殊地區企業:比如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簽訂協議必須提供所在地市的指标證。如:簽訂單位為北京某國企,必須提供進京指标證。

(四)備注填寫說明

如果學生與用人單位就見習期時間、工資福利待遇、違約責任等其他達成共識的内容可在此欄注明。

填寫具體要求:

1、要用黑色鋼筆/碳素筆填寫,做到字迹端正,不得塗改。

2、畢業生一經與用人單位簽約,即使不辦後面的手續,協議書也已經生效,畢業生要違約仍需用人單位書面同意。

3、參加升學考試的畢業生同用人單位簽約時需要事先告知自己考研的情況,必要時可在備注欄内注明如被錄取,畢業生是否承擔違約責任。

4、畢業生辦理完所有簽章手續後将協議書一式4份分别交用人單位(1份)、學校行政樓A113(2份)和本人留存(1份)。

三、三方協議書丢失(或損壞)補發程序

1、畢業生與所在學院取得聯系,由學院出具協議書丢失的情況說明;

2、持學院出具的丢失情況說明到河北日報挂失聲明作廢;

3、持本人補發申請書、刊登挂失聲明的《河北日報》到學校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辦理補發手續;

4、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登記備案。

因協議書損壞而申請補發者持本人申請和已損壞的協議書原件(一式四份)到學校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直接辦理補發手續。

四、簽訂三方協議書時應注意的問題

三方協議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況和責任:畢業生承諾願意在畢業後到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及其人事上級主管承諾按規定接收畢業生并明确是否能辦理畢業生的落戶手續;學校承諾辦理好畢業生的離校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工作時所需的材料如《報到證》及檔案轉遞、戶口遷移等手續。如用人單位與畢業生有其他約定的條款,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約定,附後補充,并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雙方應共同遵守。

五、簽訂三方協議書的意義

(1)畢業生身份的證明。三方協議是學校編制派遣方案,到人社廳開具《就業報到證》的依據。畢業生憑《就業報到證》才能到工作單位辦理報到手續,到就業單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和人事部門辦理落戶和檔案手續。

(2)保護權益的依據。為避免到用人單位後發生糾紛,在協議書中可以将簽約前達成的收入、保險等福利待遇及其他需要雙方約定的内容另行“備注”說明。如果不簽訂三方協議,可能會與用人單位在上述問題上發生糾紛,而無法用正當的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簽約後可以避免用人單位以不符合錄用要求為由不錄用畢業生。

(3)接收檔案的依據。簽訂了三方協議後畢業生可憑協議到單位所在地人才市場辦理“人事代理”手續,若沒有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則畢業生的檔案就沒有相關人事部門管理,時間一長,檔案就會被派回生源地,不計工齡、不評職稱。在以後需要檔案時可能會找不到檔案,以後繼續深造、報考公務員、去需要人事檔案的單位工作時都會遇到麻煩。

六、簽訂三方協議書時應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時,應注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商定的工作地點、工作崗位、違約條款、福利、薪酬,可另行“備注”說明,萬一今後發生糾紛,這些都是争議的判定依據,口頭承諾無效。

(1)注意單位明細的薪水額度和福利狀況,是否有交“五險一金”或者“三險”的約定,不要随意放棄自己的權利。

(2)要明确違約責任。不少單位為了“留住”畢業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畢業生,畢業生簽約時務必小心。一般違約金不超過5000元。

七、三方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别

三方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别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主體不同。三方協議的主體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其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不言而喻,學校作為一個主體,其作用是維護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并兼有畢業生畢業信息真實性佐證之功效。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下依法簽訂的,隻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個主體。

(2)依據不同。三方協議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勞動合同依據的是《勞動合同法》。

(3)内容差異。三方協議可規定畢業生自身情況、就業意向、用人單位同意接收、學校審議派遣等,而在勞動合同中,必須依法明确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合同的責任等必備條款。除此之外,雙方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内容,在具體涉及到某項時還可以優先适用各地地方法規。

(4)簽訂時期不同。三方協議一般在畢業生畢業前簽訂,勞動合同一般在取得畢業證後入職時正式簽訂。

(5)效力不同。三方協議隻是畢業生在“擇業”過程中簽訂的協議,其效力始于簽訂之日,終于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工作崗位報到之時。勞動合同的有效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以合同方式确定的,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雙方不得随意變更、中止。對畢業生來說,到用人單位報到後,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原就業協議随之失效。從這點來看,就業協議不能替代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聘用畢業生所訂立的兩種書面協議,二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的階段,并發揮不同的作用。其區别是明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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